广州师大在线教育诱导培训贷、拒退专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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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7月28日报名了该机构的“自考专本连读”课程。对方销售人员以“减轻压力”为由,诱导我绑定“月易付”(无锡火纲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小程序进行分期付款,并未明确告知这是贷款业务。课程总费用9800元(自考专科4900元+自考本科4900元),分10期支付。 目前我已支付6期,共计6860元(首付980元+5期*980元),剩余3期未付。 核心诉求: 因个人规划变动,我要求退掉未使用的“自考专科”课程(4900元),并继续保留本科课程。但机构拒绝退费,并提出让我倒贴钱的非法方案。 投诉理由(违法事实): 1. 诱导分期,涉嫌违规放贷: · 机构诱导我绑定“月易付”进行分期,但“月易付”(无锡火纲科技有限公司)被大量用户投诉无金融放贷资质,却从事贷款业务。其合作模式涉嫌非法放贷,且未在签约前明确告知贷款性质、年化利率及逾期风险,侵犯了我的知情权。 2. 霸王条款,拒不退费: · 机构以“超过24小时/7天”为由拒绝退费,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2025年5月施行的最高法预付式消费新规,这种单方面设定的“过期不退”条款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对于未发生的服务(专科课程),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费。 3. 虚构原价,价格欺诈: · 在协商退费时,机构提出要按“原价12800元”来核算已消费费用,但我实际成交价仅为9800元。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如果机构无法提供12800元的真实成交记录,就构成“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依法应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4. “倒贴钱”的退费方案,毫无法律依据: · 机构单方面出具方案,要求我补缴743元后才能退学,其中重复收取“服务费”和“违约金”,且“课时费”远超市场价,完全不合理,本质是想迫使我放弃维权。 目前现状: 我目前已停止支付剩余3期分期,“月易付”*台开始进行催收,严重干扰我的正常生活。 我的诉求: 1. 请求市场监管部门(12315):对“广州师大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霸王条款”和“虚构原价”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退还我未使用的专科课程费用4900元。 2. 请求金融监管部门:核查“月易付”(无锡火纲科技有限公司)的金融放贷资质,若其无资质从事放贷及催收业务,应依法取缔,并终止对我不合理的催收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