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途虎养车(线上商城)超时不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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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 2026 年 1 月期间,在途虎养车 APP 下单购买了 4 条东风轮胎(DSS02 235/55R18),并前往指定门店 “途虎养车工场店(广州金山谷意库店)” 完成安装。 四笔订单详情如下: 订单号:TH11***************07 订单号:TH11***************17 订单号:TH11***************56 订单号:TH11***************52 上述每一笔订单的详情页均明确标注活动规则:“【安装返 50 元 E 卡】在 2026 年 1 月 1 日 - 1 月 31 日期间,在指定门店下单,订单完成后发放”。本人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完成全部 4 条轮胎的安装,订单状态均显示 “交易成功 / 已安装”。 截至投诉之日(2026 年 3 月 7 日),所有订单均已超过承诺兑现期,被投诉方(上海阑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宁路 131 号)未发放任何一笔 50 元 E 卡,经多次沟通仍拖延推诿。 被投诉方以 “返现” 为噱头诱导消费,却在消费者履行义务后拒不兑现承诺,其行为违反了《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的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0 条,已构成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现请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责令商家立即履行承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诺不兑现:途虎养车 APP 订单详情页明确标注 “安装返 50 元 E 卡”,四笔订单均已完成安装,但商家未发放任何 E 卡,且多次沟通后仍拖延推诿。 虚假宣传与诱导消费:商家以 “返现” 为营销噱头,诱导消费者下单购买轮胎并完成安装,却在消费者履行合同义务后拒不履行返现承诺,构成虚假宣传。 合同违约:消费者已按要求完成轮胎安装,商家应按约定发放 E 卡,其拒不履行的行为违反《民法典》合同履行相关规定。 侵害消费者权益:商家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交易权及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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