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路教育拒退未消费课程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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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4月4日在吉林省环球优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1323号鸿基名筑1019室)缴纳1990元课程学费,截至投诉日仅学*了1节课程,因个人原因申请退费后,优路教育以“概不退款”“扣高额违约金”等理由拒绝,该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教培行业预收款退费新规,属于霸王条款。现诉求:按未消费课程比例退还剩余学费(或全额退还1990元),并要求优路教育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