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健康大药房拒赔‘不瘦必赔’涉嫌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BjJFtDXl
原告于2025年10月至12月期间,在淘宝运营的天猫*台,向淘宝经营的“天猫阿里健康大药房”店铺购买替尔泊肽注射液,并参加被告推出的三个月“不瘦必赔”减重计划。 原告共支付货款合计人民币5757.09元,订单如下: 1. 订单号:30***************85,金额1438元 2. 订单号:30***************85,金额2110.4元 3. 订单号:31***************85,金额2208.69元 原告加入计划后,在阿里健康大药房专属微信客服“小康福”全程指导下,严格依约完成全部履约义务: - 提交初始体重体检报告 - 定期上传体重数据 - 按要求拍摄并上传用药视频 - 配合剂量调整及身体状况反馈 - 完整履行三个月周期 计划期满后,原告体重仅下降0.4斤,已完全满足“不瘦必赔”赔付条件。按约定,被告应支付货款50%的赔付金,即2878.545元。 原告申请赔付时,被告先后以“未按标准剂量使用”“未保留药品外包装”等理由反复变更、恶意拒赔。原告已举证证明剂量调整系经客服同意,且被告从未就“保留包装”作出任何提示或说明。 原告认为: 1. “需保留药品包装方可赔付”属于重大利害关系格式条款,被告未依法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对原告不具有约束力。 2. 原告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赔付,已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原告已通过天猫*台投诉、12315、12345、消费者*等途径维权,均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判如所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