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物*台商家以无吊牌拒退腰带
网友保保_659003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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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期在得物*台购买腰带一条,在7天内签收,商品仅试穿,因尺码不符申请退货退款。商品全新、无污损、无穿着痕迹、不影响二次销售,完全符合七日无理由退货条件。 商家以“无吊牌”为由拒绝退货,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网络购物商品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无需说明理由。 2.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八条,消费者为检查、试用商品而拆封、摘除吊牌,只要商品本身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不属于商品不完好,商家不得拒绝退货。 3. 商家“无吊牌不予退货”属于单方霸王条款,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应属无效条款。 投诉诉求: 1. 立即为本人办理退货退款; 2. 由商家承担本次退货运费; 3. *台对商家违法拒退行为予以规范整改,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