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物*台鸿星尔克鞋质量严重问题拒退
本人2026年2月20日购买鸿星尔克的鞋子,通过得物*台,店名是鸿星尔克。2月28号收到货,开学才开始穿,一个多月的鞋子现在是图片中这个问题,与商家协商,退货。应付说是过了一个月。*台也没有处理。属于严重的质量问题,欺*消费者!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质量问题
处理中
得物安心购接单后无故取消订单
在*台求购一个化妆品,付了定金,已经等了两个多月,明明已经接单,卖家又单方面取消,无视消费者时间精力定金,*台写有安心购服务,在有人接单又取消的情况下,也并没有补差价补商品给我。诉求是按照我求购成功的价格匹配好商品,继续进行交易,不接受无理取消。
投诉问题
服务不到位/态度差、虚假宣传
处理中
得物未发货拒退祖马龙香水
我4.16号在得物上买了款祖马龙绯红虞美人香水,买了两三个小时后我发现有便宜的,我第一次去申请了退款,没有退,今天我觉得太慢了又去申请了,就是不给退,也没发货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
处理中
得物虚假宣传7天无理由不退款
明明首页写着7天无理由,实际买了又不给退。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
处理中
得物*台售假:足金戒指掺纸欺诈
2026年2月23日,我通过得物App*台,在“水贝”品牌官方店购买了一枚“碎碎冰足金戒指”,订单编号为110196*********932,实付款1105元。商品页面明确宣传该戒指为“足金材质”,重量为0.8克。
然而,收到的商品存在极其恶劣的欺诈行为:
1. 以假充真,性质恶劣:这枚所谓的“足金戒指”并非实心黄金,而是空心结构,其内部竟然填充了纸张等异物来增加体积和重量!商家用廉价纸张冒充黄金,以假充真,这是性质极其恶劣的售假行为,完全颠覆了消费者对“足金”商品的基本认知。
2. 缺斤少两,虚假宣传:经核实,该戒指实际黄金重量仅为0.747克,远低于宣传的0.8克。商家在重量上同样存在欺诈。
3. 工艺低劣,以次充好:戒指内外壁均存在多处肉眼可见的孔洞(砂眼)和凹陷,是典型的残次品。
在与商家和*台沟通时,他们仅承认了重量不足并退还了差价,但对“黄金里掺纸”这一核心欺诈事实避而不谈,试图用“质量问题”轻描淡写地带过。*台客服在承诺给出处理方案后,至今已一周没有任何回复,明显是在包庇商家,拖延处理。
综上所述,商家销售“黄金掺纸”的伪劣商品,已构成严重欺诈。我要求*台及商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履行“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并对这种恶劣的售假行为给出合理解释和赔偿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虚假宣传、质量问题
处理中
得物拒退换不合脚鞋子并推霸王条款
买了一双鞋,脚不合码,需要退货换货,不给退换,一直以霸王条款重申不支持退货换货。态度极差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得物未发货扣违约金涉嫌霸王条款
2026年4月16日在得物购买鞋子申请退款,卖家为发货,后抠我违约金56元,不认可,并为对卖家完成损失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处理中
得物销售严重缺陷萨洛蒙鞋涉嫌欺诈
本人于4月10日在得物App购买萨洛蒙运动鞋一双。收货后发现左右脚前帮长度误差达11mm,远超该鞋执行的*标准GB/T 151****1365mm允差,属于严重缺陷产品。
得物以“先鉴别后发货”卖点,却将严重缺陷产品作为合格品销售,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欺诈行为。并且得物客服承认产品为不合格产品仍故意销售给消费者,已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至今客服与我沟通并无实际进展,一直重复话术、态度敷衍,强迫我接受他们的方案,属于强买强卖。
同类问题得物已有退一赔三先例(小红书萨洛蒙鞋案、法学教师张静案、长沙汪先生案)。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欺诈三倍赔偿)、第二十四条(退货);《产品质量法》。
诉求:1.全额退货退款(现金);2.三倍赔偿(现金);3.承担退货运费;4.不接受优惠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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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检测不实、质量问题
处理中
得物退鞋被拒称有磨痕,实为室内试穿
我在得物买一双鞋回来试夹脚,我说可以退吗?他说可以,我退完,他又说我穿过有磨痕,我只是在屋里试了一下,在商场里走了一圈。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申请退款不到账
处理中
得物商品氧化刮痕拒退,超期认定不合理
买到的东西开始就是有氧化 刮痕 买了19天说我超时了 不给操办退货退款 无法判断是否是人为 退货退款上面说了30天质量问题可以退货退款 人为判断不可以退货退款就是不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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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质量问题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