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致远华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设霸王条款拒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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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9月2日,被成都市国致远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人员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在未被明确告知合同霸王条款的情况下,购买了该机构考研培训课程,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并支付培训费共计13800元。 报名时,该公司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考不过可退还75%的培训费用”,并诱导本人“今年参加考试积累经验,明年考不过仍可选择重修或按约定退还75%的费用”。让先缴费后签的合同。而且销售人员未向本人明确说明合同中存在“退费需满足特定考试成绩限制条件”等霸王条款。 本人按约定参与培训并参加考试后,因个人原因不再继续学*,依据销售人员承诺提出退费申请,要求退还应退费用10350元。但该公司以合同中霸王条款为由,拒绝退还任何费用,且该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未向本人进行任何提示和说明。 本人认为,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行为,合同中设置的“退费成绩限制条件”“课程出勤率和做题限制条件”等格式条款,属于不合理免除自身退费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的霸王条款,且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应属无效。其行为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消费权益,扰乱教育培训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