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丢件后误判放弃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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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我于2026年3月6日邮寄的退货邮件丢失,且被误判为“放弃赔付”一事进行投诉。 一、事件经过 1. 寄件情况:2026年3月6日,我在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的一家快递点邮寄了淘宝退货物品(三件衬衫),使用的是邮政EMS服务,物流单号为94*********05,运费已结清。 2. 物流异常:3月12号,系统提示物流异常,我随即拨打11183进行咨询并投诉,客服回复让我等待48小时通知,但期间无任何人员联系我。 3. 确认丢件:3月14日,我再次拨打11183询问状态,客服告知邮件已丢失,并表示会有理赔人员联系我。随后,确实有工作人员联系我,询问了邮寄物品和价值,我已如实说明。 4. 误判放弃赔付:然而,3月17日我再次拨打11183客服电话时,却被告知“我放弃赔付”。在此期间,我从未收到任何关于赔付的通知或协议,也未曾表达过放弃赔付的意愿。ems在未与我确认的情况下,单方面判定我“放弃赔付”,这一处理方式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二、我的诉求 1. 立即纠正“放弃赔付”的错误判定,恢复我的理赔申请; 2. 按照邮件实际价值191.7元(衬衫总价184.7元+运费7元)进行全额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