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团团无故冻结资金且客服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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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经过】 本人是快团团*台团长,于2026年3月12日销售一笔3006元的虚拟商品。交易完成后,该款项即被*台无正当理由冻结,账户显示“服务投诉中”,但本人从未收到任何投诉通知,也无任何申诉入口。 为维护买家权益,本人主动联系买家退款,但*台系统要求:必须由本人另行垫付3006元资金才能完成退款,而本人账户中被冻结的销售款分毫不能动用。更恶劣的是,*台客服竟向买家谎称“卖家不同意退款”,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本人信誉。 本人多次联系拼多多官方客服,均承诺“一天内回电”,但至今已过去一周(3月12日至3月19日),无任何实质性回复。*台始终未提供申诉通道,客服反复推诿,已构成恶意拖延。 【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台无正当理由冻结销售款,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涉嫌非法侵占。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客服谎称“卖家不同意退款”,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构成欺诈。 3.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二条:*台单方冻结资金且无申诉渠道,违反公*原则与程序正义。 【核心诉求】 1. 立即解冻被非法冻结的3006元资金; 2. 允许使用冻结资金直接退款,不得强制本人垫付; 3. 客服公开道歉,恢复本人名誉; 4. 提供有效申诉入口并书面说明冻结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