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市万州区五桥龙驹镇团结乡营业所误导买国华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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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退保投诉书 投诉*台: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台 一、投诉人基本信息 投诉人姓名:方*贵 联系电话:18***06**** 身份证号码:51**********16**** 联系地址:新疆鄯善县台台小区九号楼二单元502 与投保人关系:母子(投保人万*秀为投诉人母亲) 二、被投诉方信息 1. 保险公司名称: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 涉事销售机构及网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市万州区五桥龙驹镇团结乡营业所 3. 涉事工作人员:梁存玉 三、投诉事由 本人实名投诉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市万州区五桥龙驹镇团结乡营业所及工作人员梁存玉,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误导销售、隐瞒合同关键信息、侵害老年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规违法行为,现要求对案涉保险合同予以全额退保,并追究相关机构及人员责任。 四、事件详细经过 投保人万启秀,现年70岁,无文化、不识字、不会书写自己名字,无任何金融保险专业知识,属于老年弱势群体。 2026年[请在此处填写老人办理业务具体日期],万启秀前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市万州区五桥龙驹镇团结乡营业所办理存款业务,网点工作人员梁存玉明知老人为文盲老人,刻意将保险产品虚假宣传为银行存款,向老人承诺:“存10000元,一年利息500元”,以高利息为诱饵诱导老人购买保险。 在实际签订保险合同时,工作人员未向老人宣读、解释任何合同条款,未告知保险与存款的本质区别,未如实告知缴费标准与风险。案涉保险合同实际约定为:一年缴费30000元,连续缴费3年,与工作人员口头宣称的“存1万、年息500元”严重不符,属于典型的误导销售。 在保险销售**双录(录音录像)**过程中,因万启秀不识字、无理解能力,对保险产品、缴费金额、保障责任、退保规则等核心信息完全不知情,仅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机械回答“明白、知道、可以”等话术,并非老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签订过程严重违规。 2026年3月3日(春节期间),投诉人方远贵回家后发现保单存在严重问题,当即向涉事网点及工作人员梁存玉提出全额退还保费30000元的合理诉求,但截至本投诉之日,涉事机构及工作人员始终拖延、不予答复、拒不处理,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投诉诉求 1. 责令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立即为投保人万启秀办理全额退保,无条件退还全部已缴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