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承运陶土锅具破损拒全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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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 刘以特 被申诉方: 顺丰速运 申诉诉求: 要求顺丰速运就承运货物——陶土锅具(价值4650.00元)的破损事故,予以全额赔付。 顺丰单号:SF15*********98 事实与经过: 本人系商家,于2026年3月17日通过顺丰速运向客户邮寄一件陶土锅具。因货物本身易碎,我特意在下单时选择了“陶土餐具”品类,并支付了5元打包服务费,委托顺丰工作人员对该包裹进行专业加固处理,包括增加填充材料及加装外包装纸箱。 然而,收件人反馈收到快递时,发现内件陶土锅具已完全破碎,无法修复且丧失二次销售价值。值得注意的是,该包裹外包装完好无损,但外包装上并未按照快递行业惯例张贴“易碎品”标识。 投诉依据及理由: 未尽到安全运输义务: 我支付了额外的打包服务费,已充分履行了寄件人的妥善包装义务。根据《快递暂行条例》及快递服务标准,顺丰作为承运方,在收取额外费用后,更有义务确保货物安全。目前内件在“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完全破损,通常系运输途中遭受严重颠簸或摔打所致,顺丰应承担主要责任。 操作流程存在疏漏: 我在下单时明确选择了“陶土餐具”类别,该品类属于易碎品。按照顺丰内部操作规范,系统应提示或要求工作人员在包装外张贴“易碎品”标识,以提醒中转及派送环节轻拿轻放。实际送达时外包装无任何易碎标贴,说明顺丰在收寄、分拣或发运环节存在流程性失误,未能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直接导致了货物在流转中未得到应有的谨慎对待。 综上所述,顺丰速运在承运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导致我的货物完全损毁。我拒绝接受顺丰以“外包装完好”为由提出的折价赔付方案,要求顺丰速运退还打包服务费,并全额赔偿我的货物损失共计46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