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啰租车未取车被强扣全款6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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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投诉对象:
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易之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标题:
哈啰租车未取车、未用车、未签合同,被强制扣除全款626元,霸王条款拒不退款
投诉内容:
本人王磊,于2026年3月20日通过哈啰租车小程序预订海口美兰机场别克GL8车辆,支付租金626元,订单全程显示待取车状态。
本人自始至终未抵达取车地点、未查验车辆、未签署任何电子/书面合同、未取车、未用车,未对商家造成任何实际经济损失。*台在本人未授权、未确认、未到场的情况下,擅自系统自动生成合同、推送验车信息,并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能认定为接受服务。
本人多次申请全额退款,两家公司相互推诿,仅同意提供10元*台优惠券,拒不退还626元租金,并以“超时未取车扣除100%费用”的霸王格式条款作为拒退理由。该条款未进行任何提示说明,严重加重消费者责任,依据《民法典》应属无效。
目前本人已向海南12345投诉(编号:DH26************50)、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提交立案,证据链完整。
现要求:
1、立即全额退还租车费用626元;
2、对违规扣费、霸王条款行为整改;
3、停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诉求: 退款
金额: 626元
附件上传: 订单截图、待取车状态、自动验车提示、沟通记录、12345受理记录、法院立案记录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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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订单相关人)就通过哈啰租车小程序订立的租车订单,正式向哈罗客服提出全额退还租车费用的要求,相关事实及理由说明如下:
一、订单相关事实
2026年3月20日,本人通过贵司运营的哈啰租车小程序,与车辆出租方订立别克GL8型车辆租赁合同,约定取车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11时30分、取车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国际机场T1国内航站楼、还车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18时30分,合同总价款626元。本人已依约足额支付全部款项,案涉订单自支付后持续处于待取车状态,本人未实际取车、验车及使用车辆,未给贵司及车辆出租方造成任何实际经济损失。
二、退款申请及维权情况
本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该租赁合同后,即刻向贵司及车辆出租方申请全额退款,但双方相互推诿,仅同意以小额优惠券补偿,拒不退还本人已付全部租车费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人先后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编号:DH26************50)、黑猫投诉*台(投诉编号:173****2174)发起维权,贵司于2026年3月22日以“最终解决方案”为由申请结案,仅提供“300元情感补偿+50元无门槛优惠券”的方案,明确拒绝全额退款,本人对此方案不予认可。
三、要求退款的依据
案涉《租车必读》中“订单超时取消或未取车扣除100%费用”条款,系贵司及车辆出租方为重复使用预先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未履行合理提示与说明义务,严重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本人责任、排除本人主要退款权利。且本人未实际用车,贵司及车辆出租方无任何实际损失,该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明显过高,违背公*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该格式条款对本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贵司无权据此拒绝退款。
四、明确诉求
现正式要求哈罗客服官方介入处理,责令相关责任方立即向本人全额退还已支付的租车费用626元,妥善处理本次退款事宜,给出明确的退款时间及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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