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私自开通彩铃套餐并拒按消法赔偿
网友保保_NZnIW5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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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人毫不不知情的情况下,联通于2024年5月私自给我的手机号开通了一个26元/月的彩铃套餐(26年显示为一个套餐,在更早以前分为两个名称的套餐)截止2026年3月,总共开通了23个月,一共收取了598元。 联通服务态度恶劣,只同意以赠款形式定向退款(许多使用方式被限制) 他们的行为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我的诉求是: 1.联通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我进行三倍赔偿,退598元,赔1794, 一共2392元 2.赔偿金额应当原路返回,或以正常形式退款,而不是定向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