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酒店订单取消遭拒,霸王条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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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诉携程,本人于2026年3月11日在携程旅行*台(营业执照名称: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预定了巴塞罗那对角线福朋喜来登酒店2026年5月1日-5月6日5晚的酒店订单,房费共计9959.66元(后续还会产生500.71元税费),订单号11************37。 由于个人行程问题无法出行,当天即申请取消订单,经多日与*台客服沟通,*台拒绝全额免费取消订单。 携程在订单页面设置格式条款,内容为:酒店当地时间5月1日23:58取消收费9866.66元。 该条款属于经营者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或减轻自身应承担的法定义务,违反《民法典》第497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加重对方责任,该条款无效;《消保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加重消费者责任,内容无效。 由于申请取消的日期离入住时间还有一个多月时间,完全不影响酒店订单的二次销售,若按条款扣除,属于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 我的诉求是要求*台同意全额免费取消我的订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