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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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
官网:
https://www.ctr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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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95010
售后政策:
7*24小时在线专业客服请拨打:400-828-9986
品牌简介:
携程是一个在线票务服务公司,创立于1999年,总部设在中国上海。携程旅行网拥有国内外六十余万家会员酒店可供预订,是中国领先的酒店预订服务中心。
携程航班延误退票仅退优惠包
我要投诉携程旅行*台,预定的机票,航班延误3小时,退票只退一个优惠包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携程商服误判酒店拒单致申诉被驳
我是酒店商家,投诉对象是携程商服,因携程说我们酒店拒单情况未属实,已申诉三次被驳回.因携程人工客服判定有误.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处理中
携程预订博澜轻奢酒店不退款
我要投诉携程,预定项目:博澜轻奢酒店(火车东站绿地468店) 问题:店家不退款 诉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携程售卖天价行李额及与航司差价问题
问题并未得到解决,来电只是告知机票价格的波动属正常现象,并未解释为什么售卖天价行李额及与官方*台存在巨额差价。 上次投诉:本人于 2.28 预定 9.25 日宁波飞往岘港机票三张,付款当日发现航空公司小程序购买相同航班三张仅需 2300 元,且包含每人20kg行李额。但携程购买需2847元,无行李额,如需加购行李额最低 869 起/人。投诉内容为 1、 与航空公司的差价问题;2、天价行李额问题。请携程退我全款,勿要当老百姓的钱是天上掉下来的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价格问题、捆绑搭售
已完结
携程*台误判订单取消致不当扣款
投诉事由:关于订单号112814******9901/11************82(客人共三间房预订)因误解取消的不当扣款申诉 尊敬的监管部门/*台审核团队: 我们是与携程*台合作的酒店商家,现就携程*台在处理两笔订单纠纷中的不当扣费行为提出严正投诉。我方认为,*台在处理此事时未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单方面适用霸王条款,严重损害了合作商户的合法权益。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 事实经过:非因酒店无房,实为客人需求变更 1. 订单预订与满房状态:2026年2月20日,客人通过携程*台产生连续两笔订单,共计预订三间房。当日,我酒店仅剩最后这三间房,且已全部为该客人预留,我方履行了留房义务。 2. 客人取消原因:在致电确认到店时间时,客人表示其实际需要四间房,但酒店已无多余房源。客人因“人员较多住不下”主动提出取消订单。此为取消发生的根本原因,而非酒店满房无法安排。 3. 酒店授权取消:经客人明确表示不需要留房后(此过程有录音凭证),为避免空置浪费,酒店前台操作取消。因当班前台为新员工,在与携程客服通话时未仔细核对,误以为是在执行客人要求的取消流程。 二、 核心争议点:携程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标准不当 我方多次向携程申诉并提交了完整证据(含与客人沟通的原始录音、视频凭证),但*台拒绝采信,仅以“前台在通话中表述有误”为由,认定酒店过错,坚持进行扣款处罚。我方认为此举极不合理: 1. 事实定性错误:携程仅截取前台与客服的通话片段,却无视客人与酒店之间的直接沟通证据。客人因“住不下”主动放弃房间,说明酒店具备接待能力且愿意接待,根本不属于“到店无房”或“酒店单方面毁约”。 2. 违反合作公*原则:作为合作方,*台在处理争议时应负有基本的核查义务。在酒店已提供相反证据(客人取消录音)的情况下,*台仍拒绝复核,属于单方面偏袒、滥用处罚权。 3. 涉嫌霸王条款:*台“仅以*台录音为准,不采纳商户证据”的处理方式,实质是利用格式条款排除自身审核责任,加重商户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此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加重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 三、 我方诉求 鉴于我方持有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 · 酒店当时有房且已预留; · 取消订单的直接原因是客人自身需求变化; · 酒店操作取消系在客人授权同意的前提下进行。 恳请贵单位介入调查,核实录音及视频证据,撤销携程*台对我方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处理中
携程酒店预订取消规则不透明致扣费
我要投诉携程旅游*台,我预定了4.30-5.3三晚的好蓝屋酒店(绍兴柯桥轻纺城北市场店))酒店,当时看到了能免费取消,后面一个多小时之后取消它显示只是半个小时内取消是免费的,需要我付一晚的房费做违约金,我需要全额取消掉这个违约金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处理中
携程误导无需印度签证致滞留拒退款
我要投诉携程旅游*台,预定机票3月5日从阿曼马斯喀特机场前往蒂鲁吉拉伯利机场IX620,和在蒂鲁吉拉伯利机场中转前往新加坡IX690,因携程本身操作失误明确告知我们不需要印度签证,正常中转,结果在马斯喀特机场就被阻拦,需要印度签证,语法按预计登记,滞留在机场。同时携程推三阻四拒不退款,申请退款被驳回。诉求,携程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已完结
携程机票未提示含餐涉嫌虚假宣传
购买3.15--3.21北京往返曼谷机票 购买页面上没有任何提示是否含餐 误导消费者 现要求携程免费提供两人往返餐食
投诉问题
强迫消费、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已完结
携程出售无效国际机票致全家滞留
2026年春节,投诉人一行五人通过携程订购国际机票(订单号11************88,总金额22675元,行程:上海-雅典-马德里 慕尼黑-雅典-上海)。2月23日在德国慕尼黑机场办理值机时,被航空公司告知系统无订座记录,导致无法登机,全家滞留异国机场,春节行程被毁。 事发后,投诉人立即联系携程客服,但处理效率低下,直至当日慕尼黑至雅典直飞航班全部售罄。携程给出的转机方案耗时12小时,抵达雅典时间过晚无法衔接后续行程。无奈之下,投诉人只得放弃雅典全部行程直接返回上海,期间按客服指引垫付回国机票48650元,客服口头承诺“后续都会赔付”。 因本次出票失误,产生实际损失:慕尼黑交通费、行李寄存费;雅典酒店不可退款损失;国内段行程变更住宿费等共计3394元。 事后投诉人多次沟通,客服多次承诺回复时限(2月24日、27日、3月3日)均爽约,不断推后至3月7日、12日,对“退一赔三”等诉求不予理睬,仅敷衍拖延。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携程出售无效机票导致“到场无票”,已构成消费欺诈,应承担惩罚性赔偿。 诉求:退一赔三:原订单22675元,合计90700元;返还垫付机票款48650元;赔偿实际损失3394元。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携程新加坡环球影城门票误购不退
本人于2.26日误购携程旅行新加坡环球影城门票成人票4人票,价格1738元。当日晚上8:08,刷脸拿菜购支付成功发现后,立即申请退款并联系携程官方客服进行退款处理。但官方客服回复不可退,一直拖延不处理退款问题。原因是因为商家有不可退等霸王条款,但未有明显提示加粗或弹窗提醒。本人未出国,未消费,误购属实,无法自主退款。强买强卖行为,霸王条款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诉求:全额退款1738元及因商家和*台延误退款产生的拿花购利息费用,及本人的精神损失费500元。取消一系列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及不合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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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