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客服N14602态度恶劣且拒不更换
本人携程账号名草莓糖牛奶,绑带手机为86-180****8057,在与携程*台沟通退款事宜中,*台对接负责人N14602黄姓女士态度恶劣,专业素养极低,效率极低,仅以笼统理由推诿,我已几次提出要求更换负责人,*台其他客服也已备注,但始终是这位。首先,客服N14602已经连续两次在我未说完话后挂我电话,职业素养极差,此客服行为和态度严重影响了贵司的企业形象;其次,每次跟次客服沟通,非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把火力升级,我怀疑此客服的专业能力,且我已经用了携程3012天,身份为钻石贵宾,我无法想象携程居然会有这样对待客户的员工。更甚,我已经要求要更换负责人不要N14602对接,*台其他客服也已经几次备注,结果还是此客服,携程*台业务员不饱和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我对携程有这样的员工感到失望,需增加员工培训,加强员工素质和专业能力,以正确的方式对客。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
处理中
携程高铁票儿童票无法退票
我要投诉携程旅游*台,购买高铁票时,误购了儿童的,买完了之后,大人的高铁票退了,儿童的高铁票退不掉,扫脸过不了。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处理中
携程机票服务包退订受限且拒退款
我要投诉携程旅行*台,购买项目 :5月11日机票服务包。问题:在既定时间内无法申请退订服务包,找人工客服处理以超时无法人工操作系统理由拒不退款,欺诈消费者,态度极其嚣张,航班时间调整后,仍按原起飞时间限制退订属不合理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加重消费者责任,推诿的关键事实,未解决系统故障,未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推卸技术缺陷责任。诉求:全额退款及赔偿3倍误工费,书面道歉,整改服务和条款。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处理中
携程泰国海岛游迟到致行程全乱,拒全额退款
订的泰国海岛一日游,商家迟到了好几个小时,一上午都在等着,12点才上船!所有行程都延误了,不玩儿要求退款也不同意!两个人一共交了1500,我的诉求是不玩儿了我要下船全额退款,客服协商一共退100块钱,把我们后续的行程全打乱!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携程未经同意泄露购票人信息
本人的携程拿去花逾期了,携程*台将本人在携程*台的购票人信息泄露给携程金融,在未经本人允许的情况下联系其他人。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
处理中
携程订单购后降价未退差价
本人戴晓凡2人于2026年5月13日在携 程购买东方航空MU2893飞机票但是仅仅一天多的时 间就降价了99元,2人合计198元,我需要携程APP 退我差价,本次事件由于携程APP降价造成,东方航 空还是飞机票600元,我需要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去 过退差价不行就给我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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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合同、价格问题
已完结
携程购东航机票次日降价未退差价
本人张婕和同行者戴晓凡2人于2026年5月13日在携程购买东方航空MU2893飞机票但是仅仅一天多的时间就降价了99元,2人合计198元,我需要携程APP退我差价,本次事件由于携程APP降价造成,东方航空还是飞机票600元,我需要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去过退差价不行就给我补偿方案?!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价格问题
已完结
携程误购票退票遭拒且客服不处理
误购票申请退票,携程跟我说只有在发车4小时以上才可以申请退手续费,可是这辆车本身买的时候就不够四个小时,这个要求根本就不合理,然后就找客服客服态度强硬,就是不给退,但是网络上有很多退票成功的先例,他们这是区别对待,然后跟客服进行沟通,客服不理人,发消息也不回也不处理。在他家买过多次了,就是这样对待乘客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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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已完结
携程往返机票开票主体不一致致无法报销
本人于携程*台购买往返机票,往返机票全款均支付给上海华程西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收款方全程一致。现开具的 行程单存在严重问题:去程机票开票单位为上海华程西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返程机票开票单位为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两张发票开票主体不一致。
本人用于单位报销,因开票方不统一、无法提供携程与深圳航空合作关系证明,导致无法正常报销。本人多次联系携程*台客服,对方明确表示开票方名称无法更改,也无法出具*台与航司的合作关系证明,拒不解决问题,是否怀疑牟利行为?偷税漏税??
该商家收款主体与开票主体拆分、未提前告知开票主体不一致,违反发票管理相关规定,侵害消费者正常报销的合法权益。现要求:
统一往返机票开票主体,重开合规、开票方一致的正规电子客票行程单;
或由上海华程(携程)出具其与深圳航空的官方合作关系证明;
因开票问题造成本人无法报销的损失,由商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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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携程未履行入住提醒义务致用户损失
本人于4月8日在携程*台预订5月10日南通森迪部落树屋住宿。
下单后仅收到一次简单订单确认短信,从预订完成直至5月10日入住当日,携程*台及酒店均未做任何入住提醒、也未告知订单免费取消时限、无APP推送、无二次短信、无电话温馨提醒。
本人因临时事务疏忽遗忘入住,若*台和酒店履行基础服务提醒义务,本人完全可以在可取消时效内主动取消订单,避免产生全额房费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6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负有善意提醒、告知义务,不公*格式条款未显著提示、未尽合理服务提醒义务,不得单方全额扣费。携程与酒店未履行法定告知及提醒责任,存在服务疏漏过错,不应由消费者承担全部损失。
现正式诉求:不要求全额退款,申请按责任比例退还本次房费的70%,请*台依规协商处理,予以合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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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