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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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
官网:
https://www.ctr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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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95010
售后政策:
7*24小时在线专业客服请拨打:400-828-9986
品牌简介:
携程是一个在线票务服务公司,创立于1999年,总部设在中国上海。携程旅行网拥有国内外六十余万家会员酒店可供预订,是中国领先的酒店预订服务中心。
携程亲子省钱卡虚假宣传及默认购买
我于2025年12月29日在携程*台购买了机票,机票购买界面有亲子省钱卡附加权益,明确标注首单立减15元,第2单再减30元,两单必回本,仅需19.9元。选中权,后,付款期间没有任何提示框提示该权益有效期或失效条件。当我于2026年1月16日再次在携程*台上购买机票时,直到付完款也没有享受到第2单再减30元。于是与*台客服进行沟通,在客服*台的指导下,找到了该权益的详细权益信息。信息界面存在着夸大宣传、诱导消费,并通过粗体字细体字,隐藏有效期等关键信息。因此我主张*台退回亲子省钱卡。
投诉问题
默认购买增值服务、虚假宣传、捆绑搭售
处理中
携程发票无法修改致报销受阻
我于2025年1月5日到1月8日购买携程广州淘金地铁站全季酒店三晚住宿和接送机服务,接送机服务套餐没有使用。携程出具的发票项目名称为旅游服务,无法在公司进行费用差旅费用报销,我的诉求是修改发票为住宿费,携程拒绝修改,说是系统分配问题,无法修改。 一月16日致电携程三次,无法修改发票。。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发票问题、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携程未处理高反救援费用赔偿
我们在携程上报了一个2025年10月28日的青甘小环线的旅行团(当时是用175****3227这个手机报的),然后中途发生了高反就去医院进行了救治,当时领队叫了救护车,后面的话,人家保险公司说没有办法赔护救护车的费用,因为那个保险里自带救援服务。然后他们当时也没有给我们叫那个免费救援,现在那个救护车费用的话就报不了,然后旅行社和携程都双双不处理,现在要求赔偿我们相关损失。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默认购买增值服务
处理中
携程改签操作不当扣取退票费
我于2026年1月16号在携程改签早一班从九寨黄龙到成都东的高铁票,改签本来不花钱,也有显示无票的选项,他的操作是先退票再买票,改签了前一段路的高铁票,扣了56的退票费用,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诉求退回56元。(不理解为什么会中断购票,携程改签怎么会这样,我是改签全程,不是改签一半)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默认购买增值服务
处理中
携程捆绑销售机票保障服务不退
我于2025年12月9日和10日购买西安往返广州机票,发现被默认捆绑96元保障,同行人在去哪网购买的已退,但携程这边价格又贵又不给退。
投诉问题
默认购买增值服务、价格问题、捆绑搭售
处理中
携程机票加价未告知要求退差价
投诉函 致携程客服部门: 在携程*台预订[KL809](出发地:阿姆斯特丹目的地:吉隆坡,出行日期:[2026年02.10-2026年03.04])的往返机票,支付总价为28768元。 后经过联系荷兰皇家航空公司发票详情,显示实际支付价格仅为26000多元,携程出票价格比航司官方价高出[2000+]元,差价巨大且未提前明确告知相关加价明细。 现要求携程立即核实差价缘由,退还不合理加价部分,并就此次差价问题给出明确合理解释。 若未能及时妥善处理,本人将保留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的权利。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未履行合同、价格问题
处理中
携程单方修改退票规则拒退全款
核心诉求:要求携程按原公示规则,为你及同行人办理全额因病退票。 投诉事由:携程单方面修改退票规则,拒绝履行“因病退票”承诺。 事实依据: 1. 规则被单方修改:我于2025年12月29日购票,规则明确“提供医疗发票和诊断证明(日期在起飞前21天)即可退票”。我提交后,携程临时增加“材料必须同一天”、“需额外医药费发票”、“同行人须为夫妻”等原规则中没有的限制,无理拒退。 2. 我已完全履约:我已按时提供郑州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疗发票,以及本人(郑州-武汉)和同行人(南京-武汉)的高铁票,完全符合原合同约定。 3. 同行人认定不合理:规则从未限定“同行人”为夫妻。高铁票足以证明共同出行计划,增设“夫妻关系”证明是故意刁难。 我的诉求:责令携程立即按原规则,为我和同行人办理机票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处理中
携程拒退手术取消订单款项
本人在携程预订2026.1.22-24 订单号1128144****13270 2026.1.24-27订单号1128144****13272共两个订单五晚酒店订单,由于本人身体原因于1.14日做了手术,遵医嘱不能做剧烈运动所以被迫取消滑雪行程。并上传了诊断证明和病例发票等相关资料。携程以资料不完整拒绝退款,现要求携程两个订单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处理中
携程未履行合同并强迫自费差价
第一次去韓國自由行,真的被這波操作搞到印象差透了!😭 原本開開心心規劃2026年6月要帶媽媽跟阿姨去釜山看BTS 13週年,沒想到遇到飯店跟*台聯手「割韭菜」... 📍 事情經過(大反轉慎入): 1️⃣ 提早撿漏: 很久以前就訂好了GNB飯店,三個人才台幣4000出頭,想說賺到了。 2️⃣ 飯店騷擾: 結果飯店最*開始狂傳私訊,叫我「務必取消」,說系統出錯不給住。 3️⃣ *台保證: 我嚇到找 ****,當值經理 Green 兩天前還發郵件跟我「拍胸脯保證」,說飯店確認可以原單入住,叫我不用理會飯店。 4️⃣ 最後勒索: 結果今天收到 Green 的郵件,直接大打臉!說飯店不給住了,叫我換到另一間要價 $29,756 的飯店,*台只願意補助 $2,880,剩下的 2萬2千多差價要我自費! WTF?!明明是你們系統出錯,為什麼要消費者買單現在被惡意炒作的房價? 現在釜山房價因為演唱會已經翻了5、6倍,我原本訂到的價格早就不見了。*台這種「打發式」的賠償,跟叫我露宿街頭有什麼兩樣? 🔥 我的處理進度: ✅ 絕不主動取消: 取消了就什麼都沒了! 遇到這種跨國*台惡意毀約、勒索差價,還有什麼更有力的維權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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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携程*台纵容酒店诱导好评并虚假宣传
本人通过携程*台多次预订亚斯丁酒店(南宁东站奥特莱斯店)并完成入住,酒店地址为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329号,累计消费2000余元办理入住/退房期间,酒店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在携程*台发布五星好评,即可享受延迟退房至 下午两点的福利”。并且酒店前台也贴有五星好评延迟退房至下午两点的告示,该行为以利益为条件诱导消费者作出指定评价,直接污染*台评价生态,导致其他消费者因虚假评价误导作出错误预订决策,严重损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五)项“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以诱导用户对其产品或者服务作出指定评价”,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酒店的利诱好评行为已构成明确违法。 本人 按要求发布好评并享受延迟退房,但因*台虚假评价受误导,实际入住体验与宣传严重不符,产生消费欺诈损失],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赔偿。要求酒店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退一赔三”标准赔付(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 1. 责令涉事酒店立即停止诱导好评的违法行为,公开整改并书面道歉; 2. 要求酒店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退一赔三”标准赔付(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若未兑现延迟退房承诺,需额外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有,填写具体金额] 元; 3. 携程*台对该酒店采取屏蔽违规好评、降分限流、罚款警告等处罚措施,并向本人反馈整改进度与处罚结果; 4. 若携程*台未尽审核监管义务,需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补足赔偿差额。 备注:上传图片为酒店前台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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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捆绑搭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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