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改签重复扣款1204元
3月21日昆明到北京大兴,改签3月24日飞,页面显示两人每人改签扣除275费用即可;3月19日11点多改签成功再次扣款1204元,不但原机票款未退,又重新扣款,相当于扣了两次费用,多扣了一千多。属于消费陷阱,未按规定执行,变向欺*消费者诱导消费,无提示。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价格问题、霸王条款
已完结
携程机票价格标示混乱误导消费
同一趟飞机,携程标了两个价格,吉祥航空400元,南方航空700元。我在购买南航机票过程中,只在时间下面标注很小的吉祥承运,根本注意不到,导致购买的明明是吉祥航空机票却多花了300元。我在其他*台看过,根本就没有此时间的南航承运。而且,明明同一时间起飞,在app中的两个标价却很远,根本注意不到。这是严重的误导消费行为。
投诉问题
价格问题、虚假宣传
处理中
携程退票仅返专用代金券涉嫌虚假宣传
本人于2026年3月19日在携程*台购买越捷航空VJ877航班机票,订单明确包含1件托运行李,总价980元。后因本人护照证件问题申请取消行程,携程售后仅退还775元越捷航空专用代金券,该代金券仅限越捷航空使用、不可兑换现金、不可用于其他航司,且逾期自动失效。
携程在售票页面仅标注“可能仅退代金券”,未以醒目、清晰、明确的方式告知消费者:退款为指定航司专用代金券、非现金、不可通用、存在有效期限制,实际退款规则与公示内容严重不符,属于信息不实、误导消费、变相克扣票款,已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与权益侵害。
本人要求:
1.按订单实际支付金额,退还合理现金,而非限制使用的代金券;
2.就此次误导消费、违规售后问题给出正式解释与处理方案。
请正视消费者合法权益,限期妥善解决,否则本人将保留向12315、旅游监管部门及媒体投诉曝光的全部权利。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已完结
携程擅自扣款未通知且存霸王条款
我要投诉携程旅游*台,预定项目:于2025年9月17日在携程*台预定10.1日河南新乡熹格精品酒店(胖东来生活广场二胖店),由于天气原因,我未办理入住,且*台及酒店在扣款前未通过任何方式(电话、短信、*台信息)通知我,擅自扣款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根据《消费者保护法权益保护法》,这种未经告知的扣款是以及相关的“不可取消”条款是不公*且无效的。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处理中
携程儿童售大人票拒退差价
我要投诉携程*台, 儿童售大人票价格, 不顾消费者权益 , 不予退差价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价格问题、霸王条款
已完结
携程单方取消酒店订单拒不履约
我要投诉携程旅游*台,预订项目:9月30-10月6日酒店房间,3个订单,总金额1308元;问题:无法入住,携程说到时订单会自动取消,单方面的*台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诉求:赔偿,以一退三或者*台给找酒店,酒店差价*台承担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携程点评组不公处理恶意差评
本人是携程*台合作商家(酒店)。*期,我店遭遇一条严重不实且带有侮辱、诋毁性质的恶意差评,已多次在携程官方后台提交申诉,但点评审核组均以“属于用户个人体验感受”、“双方陈述不一致”等为由,在未进行充分调查核实的情况下,简单粗暴地“申诉关闭”或“申诉退回”,其不作为的处理方式严重损害了我店的商业信誉与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1. 点评内容严重失实且恶意侮辱:用户点评称“黑店,连餐厅都没有,压根也没有早餐,*子”。其中“黑店”、“*子”等词汇已明显超出对服务本身评价的范畴,构成直接的侮辱和商业诋毁,涉嫌侵害我店名誉权。该点评无任何事实依据(如无早餐的证据、欺诈行为的证据)。
2. 酒店已提供充分事实说明,但申诉被无理驳回:
* 关于“无餐厅”:我店在所有*台的销售页面及酒店详情中均已明确公示“酒店内未设餐厅”,此为用户预订前即可知悉的公开信息。我店并非隐瞒,而是提供了明确告知。
* 关于“无早餐”:我店为弥补无餐厅的不足,提供了两种合法合规的替代方案:①与知名品牌“老梦三明治”合作提供的“三明治+饮品”套餐;②告知客人邻*的早餐点。也可选择去邻里中心用餐。*台后台的“酒店*”也明确标注了早餐为“盒装食品/包装食品”及具体营业时间(07:30-10:30)。该用户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他住客的正面评价(见附图7、8、9)均证实了早餐的正常提供。*台却无视我店提供的客观事实和替代方案,仅凭用户一面之词就判定为“个人体验”,处理逻辑有失公允。
3. *台自身信息展示清晰存在:在“设施服务”一栏中,*台系统清晰地展示为无“餐厅”(见附图5),而在“酒店*”中又明确为“盒装食品”(附图6)。*台展示信息清楚标明了,所以不存在无早餐及黑店一词,所有信息清楚何来*子一说?*台无视事实、却将责任和后果完全转嫁给商家,极不合理。
4. 点评组处理方式简单粗暴,程序不公:面对包含明显侮辱性词汇、缺乏事实支撑的差评,以及商家提供的详细情况说明与证据,*台审核人员未进行任何实质性调查(例如,调取订单沟通记录、核实早餐提供*执行情况),也未要求评论者提供其指控的相应证据,便以“双方陈述不一致”为由草率结案。这实质上是对恶意差评的纵容,架空了商家的申诉权利,使“反馈”机制形同虚设,严重违背了公*、公正的*台治理原则。
核心诉求:
1. 立即处理恶意差评:请求贵*台或相关监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
处理中
携程同款机票价格及行李额差异涉嫌欺诈
我要投诉携程网*台,预定项目4月10日中国联合航空的鄂尔多斯飞佛山机票卖贵了。
问题:3月20日10:19订票,每张票266元,托运行李限额10kg。10:26发现去哪网每张票价261,托运行李限额20kg。后面携程客服回电,已向领导反馈,买贵了也没办法,无法解决行李限额的差距问题,退票费用要自己承担。去哪和携程本就是一家公司的两个*台,却在同一款产品上面存在价格差异及行李限额差异,属于欺*消费者。
诉求:退还退票造成的损失159元。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价格问题、虚假宣传
已完结
携程预订唐朝酒店订单不可取消致全额扣款
我要投诉本人于2026年3月19日通过智行预订了3月21日入住唐朝酒店(沈阳站医大医一院店)现因不可抗力因素取消入住,3月20日申请两次取消订单被拒绝,收取全部预付款。
本人并不是恶意取消,也提起退房申请,且该*本身属于不合理的*,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并不合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等。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处理中
携程悠米民宿退改*不合理投诉
我要投诉携程,预定项目为26.3.22-25的悠米民宿(南京新街口地铁站店)。首先,在我筛选“免费取消”的酒店时,弹出了“30分钟内免费取消”这个酒店,且这个民宿为22层的高层,我有比较严重的恐高,跟携程客服沟通后,他们去找酒店方沟通,无果。其次,此民宿为密码锁,未设有前台服务,这对于两个女生来说十分不友好,沟通了,无果。最后,仅仅给出消费者30分钟的考虑时间,超出就要支付三分之一的费用,这不得不让我怀疑酒店是靠这个收取费用来赚钱,让我对酒店的环境质量和服务态度有所怀疑。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