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森林瑜伽馆停业拒退预付款
网友保保_gZhlAznt
本人2025年12月29日及2026年1月7日,共花费19700.00元,向在经营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道沙溪大道381号珊瑚湾畔会所1号106室的“月亮森林普拉提瑜伽美学馆” ,购买了其经营责任人罗斯(身份证号:340121********435)推销的课程套餐,含: 私教塑型五十节 ,送十次贡灸 ,送十次多特瑞头疗十次,送面部精油(美国多特瑞)滋润保养十次,送眼部保养十次。 按罗斯出示的二维码,付款至罗斯为法人代表的广州市绿森林化妆品有限公司(纳税人号:91****01MA9Y53UB0U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联珠直街21号101房,电话: 136****1516)。春节过后,我开始约私教老师上课,获知该瑜伽美学馆已关闭,无法正常上课,原套餐内包含的其他项目也无法提供服务。2026年3月5号查询罗斯本人,告知由于和房东纠纷被迫关闭无法继续经营,3月7号本人向罗斯提出退款,他借口和接手人经济纠纷拖延至今不予退款。 我购买的套餐为50节课,罗斯在2月11号才录入系统显示为30节课,金额为0。 该瑜伽美学馆停业前没有任何信息通知我,是属违法行为,为恶意诈*跑路。 该瑜伽美学馆已关闭,无法提供任何服务,本人付款为预约消费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停业/未按约服务,应退预付款; 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构成欺诈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基于以上理由,现在我诉求是要求退款并赔偿。希望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可以跟进处理,同时也彻查该企业广州市绿森林化妆品有限公司,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