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以处理翡翠冒充天然A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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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孙先生于2026-03-26 23:03:25在贵店购买57.3圈口翡翠手镯(订单号:11***********55,实付1800元),商家宣传为天然A货翡翠。 经广东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中心鉴定(证书编号:JY26******74),结论为翡翠(处理)手镯,红外光谱显示特征被破坏、表面结构被破坏,非天然A货。 商家以处理翡翠冒充天然A货销售,构成消费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诉求: 1. 退还货款1800元 2. 赔偿三倍金额5400元 3. 退一赔三合计7200元 二、欢喜珠宝(1480元)退一赔三诉求书 致:欢喜珠宝(百度*台) 本人孙先生于2026-03-25 22:48:16在贵店购买57.3圈口翡翠手镯(订单号:11***********55,实付1480元),商家宣传为天然A货翡翠。 经广东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中心鉴定(证书编号:JY26******73),结论为翡翠(处理)手镯,红外光谱显示特征被破坏、表面结构被破坏,非天然A货。 商家以处理翡翠冒充天然A货销售,构成消费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诉求: 1. 退还货款1480元 2. 赔偿三倍金额4440元 3. 退一赔三合计5920元 附件:订单截图、商家宣传截图、鉴定证书、实物照片 三、杏韵翡翠(180元)退一赔三诉求书 致:杏韵翡翠(百度*台) 本人孙先生于2026-03-26 21:29:07在贵店购买闪购商品14(订单号:11***********55,实付180元),商家宣传为天然A货翡翠。 经正规珠宝检测机构鉴定,结论为处理翡翠,非天然A货。 商家以处理翡翠冒充天然A货销售,构成消费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诉求: 1. 退还货款180元 2. 赔偿三倍金额540元 3. 退一赔三合计720元 请48小时内处理,否则将向*台投诉、市场监管局举报并保留法律维权权利。 附件:订单截图、商家宣传截图、鉴定证书、实物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