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信用卡最低还款未充分告知致高额利息
网友保保_HTSh5Nz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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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8年(具体月份以银行记录为准)办理中信银行可口可乐联名信用卡。办卡时,业务员在推销过程中只强调“最低还款很方便、还款压力小”,从未明确告知本人以下核心信息: 最低还款的利息计算方式为日息万分之五(实际年化利率*20%); 最低还款采用全额罚息规则,即已还部分仍计收利息; 利息按月计收复利。 由于业务员的上述销售行为,本人误以为最低还款仅需支付少量费用,长期选择该还款方式,产生了远超预期的循环利息。直至*期本人通过其他渠道才了解到该还款方式的真实成本。 根据《商业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办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关于“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的规定,中信银行业务员在营销过程中未履行明确、显著的告知义务,侵犯了本人的知情权。 本人已与中信银行客服沟通,银行以“合约条款中有写”为由拒绝退费,但合约条款为密密麻麻的格式条款,业务员当面推销时只说好处不说成本,该销售行为已构成误导。 附:办卡申请表截图可见,计息规则以小字形式印在大量条款中,业务员从未主动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