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丢件后绕过收件人赔偿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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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6年3月17号在咸鱼购买了一双价值260元的球鞋。因快递原因导致20号之前一直没有快递更新,商家在3月18号下午3点已经发货。19号更新了一张虚假的物流记录,然后20号上午申通快递与我沟通电话。说快递找不到了,然后给我赔偿,让我提供交易截图。因为这双鞋我是做二手球鞋交易的,这双鞋出售的价值是远在260以上,预计在720~760之间。3月20日下午3:08,商家让我提供一下支付宝。我提供了之后,商家在3月20号3:13说给我申请打款预约24小时之内。结果过了24小时之内没有打款,并且已经过了40个小时,多个小时和我说鞋子找到了,在新疆。根据民法典第833条规定,赔偿额首先按当事人约定,无约定再按市场价。最高法民法典合同编的司法解释第60条,转售利润属于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第156号明确商品差价属于可得利益损失,应由违约方赔偿,这是司法实践认可的赔偿原则。我是合法收货人快递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只在我和申通之间。结果申通直接赔偿卖家的款项,不给我赔偿。他无权绕过我,直接与卖家结算。卖家已经收到申通赔偿款,相当于卖家的损失已经得到弥补,我的专卖收益损失仍应由申通单独赔偿,两者不冲突,不抵消。他这个商家非常狡猾,与我沟通不了,直接去给卖家赔偿。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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