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销售误导致退保巨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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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正式投诉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单号:【80************68】, 产品名称:阳光人寿阳光财富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 我在2015年3月11日投保该产品,每年缴费10000元,缴费期10年,累计已交保费100000元。投保时,阳光人寿的销售人员明确向我承诺: 1. 该产品是高收益理财,收益远高于银行存款; 2. 缴费期满后随时可以全额取出本金,不会有任何损失; 3. 有稳定分红,保本增值,是“零风险的理财”。 但我在2025年缴费期满于2026年今天4月1日后申请退保,保险公司仅同意退还5万多元现金价值,与销售人员承诺的“全额取出本金”严重不符,属于严重的销售误导、虚假宣传: 销售人员刻意隐瞒了该产品前期现金价值极低、退保会巨亏本金的核心风险; - 夸大了产品收益,将非保证的分红宣传为“稳定高收益 - 隐瞒了产品保障期至100周岁、本金被长期锁*的关键条款,严重侵害了我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 我的诉求非常明确: 1. 责令阳光人寿全额退还我100000元已交保费,并赔偿我10年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 2. 要求阳光人寿向我提供该保单的历年分红明细、现金价值计算表、当年投保回访录音,供我核对; 3. 要求阳光人寿在15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处理答复,并承担全部责任。 我已全程录音,保留了所有保单、缴费记录、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录音等完整证据。请监管部门依法介入调查,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谢谢。 投诉信 投诉人:【吕玉】 身份证号:【530111*********654】 联系电话:【158****3823】 被投诉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销售误导、虚假宣传,要求全额退还保费及赔偿我占用十年的资金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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