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巧食品泡椒鸡爪腐水致呕吐就医
网友保保_HMiJK81C
我于2026.03.14收到的媳妇泡椒鸡爪被315当天曝光说严重违反食品安全,已经侵犯到了我的合法权益,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主张1000元赔偿需满足以下条件1.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存在添加 剂超标、变质、异物、过期等问题1违反*食品安全标准(如微生物指标、农药残留等)。2.消费者受到损害:需证明因食用问题 食品导致健康受损(如就医记录)或虽未造成实际损害但食品本身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发霉、异物等)。3.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额低于1000元时,按1000元赔付。 出自重庆市曾巧食品有限公司产品 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食用了两袋泡椒凤爪食品 发现袋装腐水等等 (本人第一时间出现了多长呕吐 头晕等症状当天晚上呕吐难受了 立即前往了就医) 我的诉求是重庆市曾巧食品有限公司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时,可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生产经营者接到赔偿要求后,实行首负责任制,需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若属于生产者责任,经营者赔偿后可向生产者追偿;若属于经营者责任,生产者赔偿后可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 以及我的就医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