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物*台违规扣未成年人保证金
网友保保_b2yyBo8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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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诉支付宝及得物*台通过支付渠道违规扣款。我的账户在2026年4月1日被得物*台通过支付宝免密支付自动划扣500元保证金。划扣前我已明确告知*台客服,操作者是家中未成年人,我作为监护人不予追认。根据《民法典》第145条,该行为自始无效,*台无权扣款。但支付宝作为支付机构,在我未授权的情况下执行了扣款指令。请求金融监管部门介入,责令相关支付机构停止违规扣款并返还资金。不可能同意你们*台那里只出¥100的。并给出你们*台扣掉的那个钱是给谁的,我对你们扣了这笔保证金非常不认可,请你们出示扣掉保证金的去向到底是在你们公司账户上还是直接赔给了买家,而且你们那里优惠券的形式进行赔付我管你什么等价赔付还是什么,你们作为第三方监管*台有什么资格有什么权益把我这笔钱扣掉?民法典第一章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力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还有我想请问一下扣掉的这笔保证金是我的财产还是你们的务公司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