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商家超时未发货且失联

网友保保_f9d9f599

已完结

2026年3月19日,我在拼多多*台的「衣品坊1」店铺购买了「未闻花名」日系清楚系气质感蕾服裙连衣裙(订单号:260319-14***********99,实付金额62.46元)。商家承诺3月31日、48小时内发货,却始终未履行发货义务,我多次主动催促,商家全程失联,后续还无故下架该商品,并明确表示“不做了”拒绝发货,其行为已构成欺诈。我向拼多多*台反馈后,*台仅发放3元无门槛优惠券敷衍处理,未督促商家履行退款及赔偿义务,未承担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要求商家立即全额退款62.46元,并支付500元惩罚性赔偿金,同时要求*台对商家作出顶格处罚,承担监管连带责任。

消费保投诉平台自动完结
处理结果
很抱歉地通知您,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投诉并一直在积极跟进,但是由于未获得投诉品牌方的有效回复,我们不得不自动关闭该投诉。即使该投诉已经自动关闭,您仍然可以重新发布投诉,并向我们提供更多证据和信息,以便我们更好地协助您解决问题。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人依法有权主张500元现金赔偿。 但拼多多*台在处理本人的售后赔偿诉求时,未依法向本人支付现金赔偿,而是单方面发放了多张不可提现、仅可在*台内消费的无门槛优惠券(含2张3元券、1张25元券,合计31元),以*台内部代金券替代法定现金赔偿,本质上是变相拒绝履行法定赔偿义务,强制消费者接受其不合理的补偿方案,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强制性规定,剥夺了消费者选择赔偿形式的合法权利。 本人多次明确拒绝接受优惠券补偿,要求*台支付现金赔偿,但*台始终推诿拖延,仅以优惠券作为唯一补偿方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其行为已严重侵害本人的合法权益。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您的投诉已成功转至企业处理,后续会由企业与您对接,【消费保】会实时关注您的投诉进展,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