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宜佳销售过期牛奶致消费者身体不适
网友保保_2zNXBA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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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4月9日5时21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南昌社区南昌第二新村十三巷15号101美宜佳门店购买牛奶饮品。购买后发现该商品已超过保质期,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本人当场拍摄留存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清晰实拍图及完整支付凭证,后续商品实物被店家私自收回。 本人饮用该牛奶后出现呕吐、腹泻等肠胃不适症状,暂未到医院就诊。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提出诉求:1.全额退还本次购物消费金额;2.依法支付食品安全最低1000元赔偿金。附过期商品实拍照片、消费付款记录,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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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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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退款,赔偿,解释,道歉,改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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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20*********31这个是美宜佳的工单号希望有关部门重视、商家态度恶劣、希望*台和美宜佳公司总部能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企业跟进
跟进内容
您好!关于消费者投诉买到过期商品的问题,需要提供一下商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图片,麻烦补充一下信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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