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转无理由拒退二手相机货款
网友保保_PA9KuF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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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2日,本人在转转*台自营店(北京转转精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二手相机一台,订单号20***************42,支付1858元,3月25日签收。3月31日(七日无理由期内)将相机原样寄回,快递单号SF51*********45,*台4月3日签收。4月5日,*台以“IMEI码不一致”为由拒绝退款并擅自关闭售后单。本人持有发货前后拍摄的IMEI码照片,清晰证明两码完全一致;*台至今无法提供任何比对证据(如发货出库记录、签收监控)。该行为涉嫌以虚假理由非法占有本人钱款,侵害公*交易权及七日无理由退货权,本人已钱货两空。诉求:全额退款185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