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速运丢件且拒赔900元相机

网友保保_nSIPFu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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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3月21日通过顺丰速运邮寄包裹(单号:SF02*********64),内物为CCD数码相机,实际价值900元。收件方收到包裹时,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无拆封痕迹,但内件相机完全缺失。 顺丰收寄后,无法提供该包裹的打包监控视频,无法证明相机已完成装箱,属于重大过失。本人多次联系顺丰客服、网点反馈,对方反复以“未保价”“寄件手机号为空号”为由恶意推诿、拖延处理,拒绝按相机实际价值900元全额赔偿,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诉求:1. 责令顺丰速运按相机实际价值900元,向本人全额赔偿损失;2. 对顺丰推诿拖延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管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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