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物*台售二手鞋冒充全新,拒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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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方:上海识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得物/95分*台) 投诉渠道:得物APP(95分*台) 投诉时间:2026年4月10日 投诉内容: 一、纠纷经过 2026年4月10日,本人在得物APP*台(95分板块) 购买了一双耐克品牌篮球鞋,订单显示为全新正品。4月13日收到货物后,经查验发现该商品为明显二手货品(可附开箱视频及照片佐证),并非*台宣称的全新商品。 在收货当日(4月13日),我即通过*台客服反馈上述问题,并要求核实发货商品性质及退换货事宜。但*台客服未能给出明确、合理的答复,且存在推诿、拖延情况。 二、核心诉求 本人于4月14日申请退货,*台客服以“该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受理。 我认为*台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具体依据如下: 1. 涉嫌欺诈消费者,以次充好 *台将二手商品冒充全新商品出售,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的规定,已构成消费欺诈。 2. 利用霸王条款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描述不符的,不适用“不支持7天无理由”的格式条款。*台单方面设置的“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条款,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严重剥夺了我的法定退货权及赔偿权。 三、投诉请求 恳请贵局介入调查,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责令被投诉方: 1. 全额退款,退还本人购买该商品的全部货款; 2. 顶格赔偿,按货款金额的三倍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执行); 3. 依法处罚,对被投诉方的欺诈行为及霸王条款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