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途课堂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退费投诉
网友保保_Om4v1RS4
【投诉请求】 1. 依法认定本人与成都绘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商业插画实战全能A班培训服务合同》中,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格式条款无效; 2. 责令被投诉人立即解除案涉培训服务合同,退还本人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停止对本人的催收及分期还款诱导行为; 3. 依法对被投诉人虚假宣传、使用不公*格式条款、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5年12月10日,在被投诉人成都绘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品牌:绘途课堂)的宣传诱导下,报名其“商业插画实战全能A班”线上培训课程,支付定金100元并签订分期服务合同,课程总费用3980元。报名时,机构销售人员宣传“学一个月即可接单,边接单边还款”,本人正是基于该承诺报名并办理分期。 但实际履行中,本人仅观看了第一节课程,便发现多项问题: 1. 虚假宣传诱导报名:所谓“学一个月接单”实际需额外升班才能实现,报名时机构未告知该关键限制条件,属于利用虚假、误导性信息诱*消费者订立合同; 2. 教学服务严重不符:课程内容与承诺的教学效果严重不符,且本人无配套学*设备,客观上无法继续学*,也未从课程中获得任何有效教学成果; 3. 不公*格式条款侵害权益: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机构单方拟定的格式合同,存在大量霸王条款:约定消费者退课需按机构单方后台核算的课时费扣费、承担高额违约金,同时免除机构自身教学质量不合格、虚假宣传的违约责任,双方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 4. 拒不履行合同解除义务:本人多次向机构申请休学、退费,机构不仅拒绝办理,反而持续诱导本人延期还款,并以“个人退课属于违约”为由施压,拒不履行合同解除义务,同时对本人进行催收,严重干扰正常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等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利用虚假信息诱导订立合同的,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费用。现特向贵单位投诉,恳请依法调查处理,支持本人的全部投诉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