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绘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71 %
解决率
226
访问量
企业名称:
成都绘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官网:
-
分享 分享
纠错
举报
客服电话:
-
售后政策:
-
品牌简介:
-
诱导签约并收取定金,要求退款解约
本人于2025年6月12日在网上受诱导与成都绘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所谓商业角色立绘有限公司服务合同,在网上查了这家公司,与成都画学属于一个体系,都是利用学生社会经验不足,通过虚假宣传,谎称能接到稿子诱导学生签订合同,实施欺*,要求取消合同,取消合同,并退还定金200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退款纠纷
处理中
成都绘途科技虚假宣传诱导分期付款
本人于2025年6月12日,通过一个QQ群认识了一个人,引导我加了成都绘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并诱导我报名,宣称学习他们的课程可以接单赚钱,并发出一系列所谓接单成功的例子,对我进行诱导性消费,此课程的学费为4680,由于本人学生,经济能力有限,对方就诱导我向别人借钱,交了200元的定金并签下了合同,办了分期(分期分了12期,除去定金,每期缴纳377元)我晚上思来想去觉得不对劲,于是上各大平台查找相关资料,发现这是一种买课的*局,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且合同有众多不合理条约 例如条约: 第六条注1规定,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参与学习的课程,仍按“甲方后台已更新课程”计算课时费。 不合理性:消费者未实际享受服务,却需为“甲方单方面更新课程”买单,完全忽视“服务实际提供”的核心逻辑,强制转嫁成本给乙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平交易权”。 第六条注3规定,月付学员必须先补齐全款,才能申请退费。 不合理性:月付本是“分期履行”的便利,退费却强制要求“补齐全款”,大幅加重乙方财务负担,属于 单方面增设退费门槛,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加重消费者责任”的禁止性规定。 第四条第5款:“乙方不得提出降班、转班申请,特殊情况(如生病、住院)也需与甲方协商”。 第七条:“乙方需100%到课率、100%作业提交率,否则无法申请重修”。 不合理性:乙方几乎丧失“调整学习计划”的权利,且“100%到课/作业”的刚性要求脱离现实(如突发事务、网络问题),却未给乙方预留弹性空间。 合同通过 “扣费规则严苛、违约金失衡、格式条款*、举证责任不公” 等设计,系统性加重消费者责任、削弱维权能力,多处违反《民法典》公平原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格式条款的约束,属于典型的 “强势经营者利用格式合同压榨消费者” 的不合理条款。 因此,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第26条规定: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交易。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本人诉求:合同解约并退还定金200元,其中。声称他与四川农业大学有合作。学完便可领取四川农业大学的结业证书。存在诱导欺*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诱导签订分期合同并收取高额违约金
我于2025年6月12日。在对方的诱导和欺*下购买并签订分期付款合同,且存在疑似不实内容,学完可以获得四川农业大学的结业证明,选择取消后续课程,却存在巨额违约金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成都绘途虚假宣传诱导分期买课并拒退定金
本人于2025年7月11日,通过一个QQ群认识了一个人,引导我加了成都绘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并诱导我报名,宣称学习他们的课程可以接单赚钱,并发出一系列所谓接单成功的例子,对我进行诱导性消费,此课程的学费为4680,由于本人学生,经济能力有限,对方就诱导我向别人借钱,交了200元的定金并签下了合同,办了分期(分期分了12期,除去定金,每期缴纳377元)我晚上思来想去觉得不对劲,于是上各大平台查找相关资料,发现这是一种买课的*局,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且合同有众多不合理条约 例如条约: 第六条注1规定,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参与学习的课程,仍按“甲方后台已更新课程”计算课时费。 不合理性:消费者未实际享受服务,却需为“甲方单方面更新课程”买单,完全忽视“服务实际提供”的核心逻辑,强制转嫁成本给乙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平交易权”。 第六条注3规定,月付学员必须先补齐全款,才能申请退费。 不合理性:月付本是“分期履行”的便利,退费却强制要求“补齐全款”,大幅加重乙方财务负担,属于 单方面增设退费门槛,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加重消费者责任”的禁止性规定。 第四条第5款:“乙方不得提出降班、转班申请,特殊情况(如生病、住院)也需与甲方协商”。 第七条:“乙方需100%到课率、100%作业提交率,否则无法申请重修”。 不合理性:乙方几乎丧失“调整学习计划”的权利,且“100%到课/作业”的刚性要求脱离现实(如突发事务、网络问题),却未给乙方预留弹性空间。 合同通过 “扣费规则严苛、违约金失衡、格式条款*、举证责任不公” 等设计,系统性加重消费者责任、削弱维权能力,多处违反《民法典》公平原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格式条款的约束,属于典型的 “强势经营者利用格式合同压榨消费者” 的不合理条款。 因此,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第26条规定: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交易。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本人诉求:合同解约并退还定金200元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绘途科技诱导报名要求退学退款
本人2025年7月12日 在 成都绘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 商业角色立绘班,学费4680元,该机构诱导报名,机构老师跟本人说可以先学后付,说学会了可以做副业,目前没看课,请求退学并取消分期!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成都绘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诱导消费并拒绝退款投诉
导消费并拒绝退款\n本人于2025年6月28日下午通过某个QQ群认识到对方,引导我加好友,成都绘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我宣传声称学习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以接单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出一系列接到单的成功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课程价格为4480由于本人是学生,经济能力有限,对方就诱导我交了200元的订金,并且诱导我去办理了课程分期付款, 成都绘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众多,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提出退学解约,对方以各种语言诱导宣传并且以缴纳高额违约金和平台管理费扣除费阻止我退学解约,因此,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 上面所说与四川农业大学的合作也是假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200元。 该合同中出现许多霸王条款,且相关教育服务分期付款并不符合法律法规,且相关工作人员隐瞒合同相关信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格式条款不得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该合同中学员的退费全被过度限制。 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9条、第26条规定: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交易。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 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培训属于消费行为(参考(2020)最高法民再21号判决 我是刷小红书才意识到这个问题的,刚开始我并没有多在意,我以为报了一个。他的意思是可以给我取消,但是取消这么麻烦。然后我就多次尝试退出合同,但对方都以各种理由胡扯。最后提出隔2日给我处理这个问题,但鉴于该公司的信用我决定投诉。 最后我的诉求是希望可以给我解决这个合同以及退款200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诱导分期付款且拒绝退款
我于七月十号完成该订单,但是我一直在被诱导交钱且不让告诉父母,说可以分期付款,只要每月省一省,在我要退款的时候,一个小时不同意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成都绘途网络课程质量差并存在霸王条款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 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协商,他们打的广告说学完就可以达到接单约稿的程度,但课程质量严重与预期不符,板绘和手绘完全是不一样的类别。有问题在先却拿霸王条款威胁
投诉问题
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绘途课堂诱导报名不退学费
本人2025年7月3日 在 成都绘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绘途课堂班,学费4680元,该机构诱导报名,机构老跟本人说可以先学后付,可以做副业,目前没看课,对方不退,请求退学取消分期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已完结
被诱导贷款培训课程无法退款
我在2025年6月10号成都绘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名销售被诱导办理了4680元的贷款,刚开始给我发了很多的兼职图和转账记录对我进行诱导,跟我说一单可以赚几十几百,还说一定可以赚得到钱,并且告诉我用兼职赚的钱交学费就行.这样就不用自己花钱了.距离报名到现在我才发现实际与报课宣传时不符,我压根挣不到钱然后我现在发现这种教育机构现在在网上非常多,都是虚假宣传以兼职为由诱导学生贷款!我是一名学生,本来就是想要赚点钱补贴家用,现在被机构诱导高额贷款,已经无力偿还分期了!而且!非常严重影响我的生活!非常影响我接下来的人生!希望该监管部门严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和误导消费者商家虚假宣传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可以要求商家退款或者赔偿!我的诉求就是取消分期的4680元贷款学费以及退回570元的订金请监管部门彻查并且给予回复◇
投诉问题
诈骗、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