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快递运输致衣物损毁拒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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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4月13日,通过圆通速递收/发衣物一件,快递单号:YT25*********86 ,物品实际购买价值为人民币1623.58元。该快递在圆通运输过程中发生严重破损,导致衣物完全无法正常使用,已提交开箱视频、破损照片、购买订单截图、支付凭证等完整证据,可证实物品价值及运输损毁事实。 事件发生后,本人多次联系圆通银川网点及总部客服沟通处理,对方已明确承认运输破损事实,但始终推诿拖延,未给出合理解决方案。后续圆通仅提出赔付50元的方案,远低于物品实际价值,完全无视《快递暂行条例》中“快件损毁由快递企业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要求,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与不合理处理方式。 圆通速递长期拖延、拒不按实际损失履行赔付义务,其仅赔付50元的方案,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宁夏邮政管理局介入督办,督促圆通速递依法依规对本人的损失进行全额赔付,纠正其不合理的处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