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族蓝牙耳机多次故障且以翻新机冒充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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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事实与经过 1. 首次购买与首次质量问题 本人于2025年6月20日在该商家购买蓝牙耳机一部。2025年7月2日(在法定换货期内),耳机出现充电仓内异常闪烁的故障,联系客服后被明确认定为产品质量问题,并办理换货处理。​2. 二次质量问题与以换代修(未明确告知换旧机) 2026年3月,耳机再次出现严重续航衰减、无法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客服再次核实后确认为产品质量问题,并告知耳机属于配件类,引导以换代修处理。但客服全程未明确告知我更换的将不是全新机器,而是二手/翻新设备。我基于对商家售后的信任同意该方案。​3. 首次换回故障机,再次申请售后 按以换代修寄回的耳机存在明显电流声,且续航问题丝毫未改善,仍为故障产品,无法正常使用。我因此再次申请售后。​4. 客服欺诈,前后口径不一 。此前客服明确以“换新”为由误导我接受以换代修,等我收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再找售后时,客服却改口称更换的并非全新机。 而在我向12315及消协投诉后,处理投诉的专员又坚称更换的是全新未开封新品,前后说法反复矛盾、完全自相矛盾。 5. 消费者丧失信任,拒绝再换货 经过多次售后,产品质量问题始终未解决,商家还存在寄送二手旧机、刻意隐瞒、承诺不兑现、消极失联等多项问题。本人对该商家的产品与售后已完全丧失信任,明确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换货、维修。 投诉诉求1.对其客服的前后多次口径不一行为做出合理解释 2.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商家全额退还本人购买该蓝牙耳机的全部货款,本人不再接受任何换货或维修方案。​3.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商家履行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若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4.  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在合法维权过程中倍感艰难。商家面对自身服务失职、涉嫌消费欺诈的问题,不仅不积极解决,反而一再拖延推诿,公然无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法律视作可有可无的摆设,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对商家销售质量问题产品、违规售后、隐瞒更换非全新机器、承诺不兑现、消极拖延售后等行为依法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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