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姆无证据停用会员卡侵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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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办理了广州荔湾山姆店 260 元会员卡,并隔几天升级了 680 元的卓越会员。期间一直正常消费,也听工作人员办理了专属的民生银行信用卡,用于山姆消费的回馈金。期间未违反过山姆会员使用条例,且正常消费,正常使用。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早 10 点多我在家吃早餐,收到山姆发来的会员卡停用短信,我就去问山姆 app 线上客服,会员卡异常停卡原因,对方表示我存在“不当使用他人信息”导致停卡,但对方没有任何证据,我也出示了我的会员卡头像以及所有办卡信息均属于我个人的证据,对方只表示反馈给专员。山姆会员店在无证据、莫名其妙污蔑我下,未提前与我核实沟通就擅自停了会员卡,侵犯了我的消费者权益、名誉权和知情权,我要求山姆会员店向我解释道歉以及恢复我的会员卡,恢复我的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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