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预付费(卡)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拒绝一次性退款,要求一次性退款
网友保保_taQW3a0Y
已完结
本人于2024年9月在上海京正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梵创造型中山公园龙之梦店充值了4200元办理会员卡,当时一直为我提供理发服务的理发师在职,因已知晓该理发师离职,我对梵创造型理发店的服务预期落空,其无法继续按约定提供服务。今年3月本人于与梵创造型的400客服沟通退费事宜,其反馈结果是拒绝办理退费。今年4月梵创造型的400客服与我沟通分期退款4066元,分期48个月,最后给予最终方案是退款4066元,分期12个月,本人当即拒绝。因会员卡费用是一次性支付的,本人绝对不接受分期退款。本人诉求:要求该公司全额退还卡内的未消费余额4119.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