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诱*退保、伪造减额缴清承诺,泰康人寿应担责退赔
网友保保_wKGbZS8j
2015年8月。当时,泰康人寿的业务员主动联系我,声称他已从原公司离职,加入了泰康人寿,请求我“帮他冲业绩”。为此,他极力劝说我退掉当时持有的三份阳光保险,转而去购买泰康的产品。我对他的请求感到为难,因为退保必然会有损失。他为了打消我的顾虑,明确向我承诺:“退保造成的损失(约7000多元)由他来补偿给我。” 在他的反复劝说和“补偿损失”的保证下,我轻信了他的话,于2015年8月下旬,退掉了阳光保险,并按照他的推荐,先后购买了两份泰康的保险(保单号:22****39, 22****23)。 然而,这仅仅是我被欺*的开始。在购买泰康的保险时,我明确向他表示,长达20年的缴费期对我来说有压力,担心未来无力承担。他为了促成交易,再次向我做出不负责任的承诺,声称“可以随时办理‘减额缴清’(即降低保额、停止缴费),什么都不会影响”,让我误以为这是一份可灵活调整、风险可控的保险。我基于对他的信任和这些口头保证,最终完成了购买。 但残酷的事实是承诺的补偿从未兑现:从2015年至今,业务员承诺补偿我的7000多元退保损失,一分钱都没有给我。这是赤裸裸的欺*。在整个销售过程中,他从未告知我什么是“现金价值”(即退保能拿回多少钱,会损失多少本金),也从未提及“犹豫期”(可以无条件反悔退保的法定权利)。这导致我是在对产品核心风险和自身权利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做出了重大的财务决定。 购买至今已*十年,泰康公司既未向我提供正式的纸质保险合同,电子合同在后台也查不到详细信息。我连合同上真正的经办人是谁都无法确认,这让我感到极度的不安全和不被尊重。在购买完成后,他还曾指导我应如何应对泰康人寿公司的官方回访电话,意图掩盖其销售过程中的不实之言和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