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百道武侯美领馆店赠品缺货未补发且饮品未按约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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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沈博 投诉对象:茶百道(成都武侯美领馆店) 订单号:76***************28 投诉时间:2026年4月25日 投诉问题:未履行订单约定(赠品缺失+饮品未按要求制作)、售后服务不到位 投诉诉求: 1. 补发缺失的联动赠品(星穹铁道亚克力立牌文件袋套组); 2. 对未按要求制作的饮品进行补偿(重做或差价赔偿); 3. 赔偿因商家过错导致的高温取餐额外损失(如交通、时间成本等); 4. 书面道歉并改进服务。 事情经过描述: 2026年4月25日,我在茶百道参与“崩坏:星穹铁道”联动活动,通过小程序下单购买了两个双杯套餐,并额外加购了两个立牌文件袋套组(共支付19.9元×2=39.8元),明确指定饮品为款式葡萄冻冻、西瓜啵啵各两杯,且要求七分糖分。因外卖长时间未出餐,在超时三小时后,我于当日13时22分在30℃高温天气下骑车14分钟到门店自取。 到店后,店员告知: 1. 立牌缺货,无法提供,处理方案为“直接退单”或“接受其他赠品,立牌等补货后补齐”。我同意先接受其他赠品并退款立牌费用,但要求后续务必补发立牌。 2. 饮品未按我的订单要求制作:店员称联动套餐只能制作“盲盒类饮品”且固定为“三分糖”,与我下单时指定的款式和糖分要求不符。我对此提出质疑,但店员坚持此规则,我被迫接受。 此后,被迫接受先全额退款,再支付除立牌外的饮品67.9,但饮品问题未得到任何补偿。对此处理结果,我极为不满: - 赠品问题:我明确加购的付费立牌(非免费赠品)因缺货未兑现,商家仅退款但未履行补货承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按约定提供商品”的规定。 - 饮品问题:商家未经同意擅自变更订单内容(指定款→盲盒款,糖分要求未满足),构成单方违约,侵犯了我的自主选择权与知情权(《消法》第八条、第九条)。 - 高温取餐损失:因商家出餐延误及缺货问题,我被迫在高温天气下额外奔波,产生了时间、交通及身体不适等损失,商家应承担责任。我的诉求: 作为消费者,我已配合商家调整(接受其他赠品),但茶百道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且对用户损失敷衍处理。我要求: 优先补发缺失的联动立牌(或按购买价格补偿); 对饮品问题提供合理补偿(如重新制作符合要求的饮品或赔偿差价); 补偿因商家过错导致的额外损失(如高温取餐的交通成本20元); 茶百道需对此事件作出正式道歉,并改进库存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