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名爵4S店诱导付款拒退款
网友保保_sbNr4WZB
事实经过 (一)诱导支付过程 本人于2026年4月24日,通过上汽MG官方APP,在天津北辰区汽贸园上汽名爵4S店销售人员的诱导下,支付了2000元“订车款”。销售以“车源紧张、最后一台、好几个客户都在*”等话术营造紧迫感,催促本人匆忙下单。支付前,双方就价格、贷款手续费、上牌费、赠品等核心条款从未达成一致。 (二)变相加价行为 支付2000元后,销售又要求本人“微信转3000元作为线下定金”,涉嫌变相加价,被本人拒绝。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销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三)未签订书面合同 截至目前,4S店未与本人签订任何书面合同,未出具任何发票或收据。根据《民法典》第586条,定金需双方明确书面约定,无合同、无发票、无收据,该2000元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预付款,而非法律意义上的“定金”。 (四)上门协商遭恶劣对待 2026年4月25日,本人上门协商退款时,销售经理态度极其恶劣,在得知本人坚持要求退款后,其脸色瞬间大变,随后直接甩脸色而去,拒绝继续协商。本人当场报警,警察到场协调后,4S店仍然拒绝退款。该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关于消费者享有人格尊严得到尊重权利的规定,以及第二十七条关于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的规定。 (五)事后完全失联 自4月25日本人为上门协商退款无果后,截至目前,4S店及销售人员从未主动给本人打过一个电话、发过一条微信,完全无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 投诉付款主体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投诉经销商为:天津北辰汽贸园上汽名爵4S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