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外卖沙县小吃鸡腿饭现蟑螂
网友保保_ubIcshu0
处理中
本人于[2026年4月23日]通过京东*台购买沙县小吃的鸡腿饭,并且我这半个月基本上都是在这家点的外卖吃的鸡腿饭 用餐过程中,我在餐品的米饭中发现了一只蟑螂,真的很恶心,我第一时间停止食用,拍摄了照片发给商家,商家已读不回,拒不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该商家的餐品中存在蟑螂异,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我有权要求商家退还餐费并支付1000元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