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花优品违规收取砍头息及高利贷
网友保保_Yukt2NNn
本人于2025年5月11日】在“轻花优品”*台申请借款,*台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9000元,分12期偿还,每期还款金额为904.7元。 *台在放款前,未经本人明确同意,以“会员费/服务费”名义直接从借款中扣除798元,实际到账金额仅为8202元,属于典型的“砍头息”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67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因此,本次借款的合法本金应为实际到账的8202元,而非合同标注的9000元。 按实际到账金额8202元计算,本人已还款11期,累计还款9951.7元,还款金额已远超按法定利率(LPR的4倍,当前约14.8%/年)计算的合法本息,属于超额还款。*台仍要求本人支付最后一期904.7元的行为,是违规收取超额利息,涉嫌高利贷。 本人多次与*台客服沟通,要求退还违规扣除的砍头息及超额费用,结清借款合同,*台均以“不支持退费、不支持减免”为由拒绝协商,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二、投诉诉求 1. 立即结清本人在“轻花优品”的借款合同,取消最后一期还款义务,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催收、骚扰本人及亲友。 2. 退还本人被*台违规扣除的砍头息798元,以及多付的超额还款部分。 3. *台立即停止一切违规收费行为,并向本人出具结清证明,不得将不实逾期记录上报征信系统。 4. *台向本人提供完整的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及所有费用明细,明确说明资金方、利率及收费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