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快递点推诿丢件赔偿并拉黑消费者
网友保保_VRXMCIIg
已完结
问题事实: 1.该网点负责人(天津市南开区天大卫津路校区邮政快递点快递老板) 在处理丢失的包裹时,不仅通过员工和自己拖延推诿;而且通过聊天要求我“先确认收货,再截图给他”(见上传证据)。我按照要求操作后,该负责人以“已签收”为由拖延退款,至今已超过两周仍然在拖延退费赔偿。 2.该人作为快递方,无权要求我进行“确认收货”操作,更无权以“签收”为由拒绝处理退款。退款责任在商家,他作为快递老板却在中间设置障碍、故意拖延。我尝试电话联系,第一次接通后对方表示处理,随后即将我设为免打扰/拉黑,电话再也打不通。 诉求: 1. 责令该网点在2日内协助完成退款(或由网点先行垫付); 2. 对其越权要求签收、拖延退款、电话打不通(疑拉黑消费者)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3.按照规定对该网点及其老板进行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