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国际拒不履行只换不修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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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天猫国际自营店、淘宝*台及保险公司拒不履行“只换不修”服务,恶意推诿侵害消费者权益 本人于2026年2月3日,在天猫国际自营全球超级店(店铺主体: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购买宝华韦健PI7蓝牙耳机,订单实付金额1014元,商品附带官方“只换不修”服务(3C数码类服务有效期为收货后365天)。 一、事件时间线(清晰可查,全程合规) 1. 2026年2月3日:下单付款,正常收货,无任何人为损坏、拆解或维修记录。 2. 2026年5月14日:耳机正常使用中突发充不上电故障,属于非人为质量问题,且仍在只换不修服务有效期内(距收货仅3个多月)。 3. 2026年5月14日:第一时间联系商家客服,客服明确告知可走只换不修售后,承诺“非人为质量问题免费换新,无需额外付费”,并指导我当日寄回耳机检测。 4. 2026年5月15日:商家及保险公司确认耳机确有质量问题(非人为),但保险公司突然联系我,强制要求我额外支付1000元左右差价,才能享受换新服务,完全违背“只换不修”核心承诺。 5. 2026年5月15日至今:我多次联系商家、天猫客服、保险公司三方维权,三方互相踢皮球、推诿扯皮:商家让找*台,*台让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又推回给商家,至今无人解决问题,严重拖延我的售后权益。 二、商家、*台及保险公司的违规事实(明确违法,恶意侵权) 1. 商家虚假宣传,拒不履行“只换不修”承诺 天猫“只换不修”服务明确规定:3C数码商品在服务有效期内,非人为质量问题,免费更换全新商品,不得额外收取差价。商家售前标注该服务,售后确认质量问题后,却默许保险公司索要高额差价,属于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 2. 淘宝/天猫*台监管失职,纵容商家违规 作为*台方,天猫对入驻商家的售后服务负有审核、监管及保障责任。我多次向天猫客服投诉,*台不仅未督促商家履约,反而协助推诿,放任商家与保险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未履行《电子商务法》规定的*台义务,属于监管失职、不作为。 3. 保险公司恶意加价,变相拒绝服务 保险公司在确认商品质量问题后,违背服务合同约定,强制要求支付1000元差价,否则不予换新。该行为完全无视“只换不修”服务条款,属于恶意加价、变相拒绝履行合同,严重侵害消费者公*交易权。 4. 三方联合推诿,恶意拖延维权进程 自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