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机堂售假苹果手机拒不三倍赔偿
网友保保_B1ryNkJb
处理中
本人于【2025年1月23日】在95分二手奢侈品*台(运营主体:上海置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苹果手机一台,订单号:【95***************52】,实付金额6441元。 收到商品后,经*台客服沟通确认,商品并非原装正品、属于假冒商品,*台已主动提出“假一赔一”的处理方案,本人明确未同意该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现本人提出以下诉求: 1. 全额退还购机款6441元; 2. 按商品实付金额三倍进行赔偿,合计19323元; 3. *台承担本次维权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如沟通成本、维权相关支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