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团团团长失联不发货,*台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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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5月25日17时在拼多多旗下小程序“快团团”下单购买商品,订单号为 260525-39***********31,已支付货款300元。 下单后,团长始终不发货,亦不退款,且本人已完全无法联系到团长——电话无人接听、微信不回复,团长处于失联状态。本人多次通过快团团*台在线客服及官方热线反映问题,要求*台协助处理。然而,*台客服仅以“处理中”“正在核实”等话术拖延,始终未给出任何实质性解决方案,也未向本人披露团长的真实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团长已失联,*台却以“联系不上商家”为由消极应对,拒不履行*台监管责任。本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要求*台履行先行赔付义务,但*台至今不予处理,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大量消费者在黑猫投诉*台上反映同样的问题——团长失联、*台推诿、退款无门,已成快团团*台上的系统性问题。本人依法维权,恳请黑猫*台介入监督,督促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依法承担*台责任。 法律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台购买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现团长已失联,*台未能提供团长的有效联系方式,依法应当由*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38条:电子商务*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台内经营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台对入驻团长未尽到有效审核和监管义务,在团长失联后消极不作为,依法应与团长承担连带责任。 --- 维权诉求: 1. 要求快团团*台(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立即为本人办理 全额退款,退款金额300元; 2. 如*台无法联系团长或团长拒绝退款,依法由*台 先行垫付 全部货款; 3. 要求*台向本人披露团长的 真实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4. 要求*台对该违规团长进行 处罚并冻结账户,防止其继续侵害其他消费者权益; 5. 要求*台在 3个工作日内 处理完毕并书面答复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