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猪*台订单不可取消条款未显著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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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5月22日,在飞猪*台下单预订【普吉翡翠度假村酒店】6月7日~6月10日期客房,订单号:51***************36 因个人突发变故,以及泰国*日由于,绑架事件频发,提前多日申请取消订单并要求全额退款,该时段房源可正常二次销售,商家无实际损失。 该订单的“不可取消”规则仅以小字展示,未通过弹窗、加粗等方式进行显著提示,违反《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属于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 飞猪*台以此为由拒绝全额退款,侵犯消费者正当权益。现恳请监管部门介入协调,要求*台为我办理全额退款。 附件:订单截图、退改规则截图、沟通记录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