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猪*台拒提供环球影城订单号且拒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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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诉飞猪旅游*台,预定项目:天津童安旅游专营店环球影城1.5日双人票。问题:拒不退款。 我于2026年5月8日在飞猪*台购买环球影城1.5日双人票,使用日期2026年6月14日,共 计1337元。 事件原委:2026年5月13日晚,因行程有变,想要改签门票,但相关店铺(飞猪天津童安旅游专营店)态度恶劣,以"特惠门票"无法改签、退票为由,明确退不了票也不能改签,并且拒绝退费。我们联系环球影城园区官方客服,他们需要官方订单号、预约手机号等信息才能查询我们的订单,申请下一步处理方式,随后我们联系飞猪*台及其售票商家,售票商家明确拒绝给我们提供订单号,给我的解释是:购买的渠道不一样,是团体票,没有官方订单号。当我询问该票是否为环球影城官方票,具体和哪个部门购买的时,得到的答复是:无可奉告。目前的情况是官网没有订单号就无法修改我们的门票行程,但飞猪及其商铺态度强硬且恶劣的说他们的规定就是这样,"优惠门票"无法改签、退票,且拒不提供我们应该得到的订单号。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我的诉求是:请*台介入商铺 ,提供给我们真实有效的官方订单号,给予整个事件合理的解释,并且给我们改签或者全额退款:一千三百三十七元。其他说明如下: 1、再三和环球官方客服确认,无论个人还是团体,无论哪个*台订票,一定会有官方的订单号,而这本应该是公开透明的信息,但商家却一口咬定没有订单号,故意隐瞒事实,我们严重怀疑该商家的订单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 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不合理规定。“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尤其是我并未实际入园核销,商家没有产生实际的服务成本,拒绝退款显失公*。 关于“拒不提供官方订单号”: 3、根据《电子商务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拒绝提供核销必须的官方订单号,导致我无法享受应有的服务,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 4、关于*台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台在消费者与*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飞猪作为*台方,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并且在飞猪*台购买环球门票的过程中,整个过程没有明确提示消费者该只能提前两天退改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