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门店私自开通省钱卡侵犯知情权
网友保保_mgIE270u
我在2026年6月29日于盒马鲜生泰州泰兴吾悦广场店购买两块猪排。在结账时,员工没有询问就私自给我开通了一张3.99的省钱卡,并使用了里面的券,导致我发现后没有办法在盒马APP里将券退款。付款时该员工全程没有提到或询问有关省钱卡的内容,是我之后查看小票时才发现。该员工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知情权,又称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的一项基本权利。该权利的核心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该条款赋予了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虛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消费欺诈特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中,采取虚假手段欺*、误导消费者,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2026年5月30日门店客服联系我,表示门店员工不承认结账时没有提及省钱卡相关字眼,推卸责任给我说我没听见。他们已经对员工作出警告。但是员工态度恶劣、扭曲事实、拒不认错的行为实在是太差劲,并且我对门店提出的赔偿金额不满意,要求按法律规定的金额执行。不久之后门店又来电换了一个说法,简单来说就是:省钱卡是系统里自带的活动,员工结账的时候没有把它删除掉,并且最后结账的时候确实是帮我省了钱的所以没有侵犯到我的权益。真的是荒谬。两种说法前后矛盾,有隐瞒事实、袒护员工、推卸责任的嫌疑。员工来电不是想解决问题,只是想解决被侵害了权益并且正当维权的我。不论客服坚持哪种说法,都改变不了员工在结账时没有告诉我省钱卡的存在从而私自开卡侵害了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