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族拒不退还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交通卡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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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 本人于2024年 10月 24日购买的魅族 21型号手机,通过手机自带 NFC 功能添加了上海交通卡,并充值 500 元,后来该手机质量劣质,主板崩溃,剩余约190.7元交通卡余额未使用过。2026年06月01日 本人联系魅族官方客服反馈,希望退回该笔余额,但客服明确回复手机交通卡费用无法退回,仅告知该规则为服务协议内容,未给出其他合理解释。交通卡余额属于消费者预付款,由于本身的产品质量引起消费者损失问题,同时还扩大用户的现金损失,剥夺账户余额所有权,这种格式条款未充分考虑消费者手机丢失的特殊情况,对消费者而言存在一定不合理性! 申诉诉求,请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核实情况,退回本人未使用的190.7元交通卡充值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