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便利店虚假库存致无法发货

网友保保_NE08U4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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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5月27日托朋友在偶像便利店(大连众弓商贸有限公司)购买韩国进口商品,单品全款185元(含货款、跨境税费),订单已付款合同成立。商家*日单方面通知商品售罄不能发货,该商品全*台永久下架停售,本人无法另行购入同款,除此之外,不仅本人货品被商家单方面退款,多人也出现同样的问题,商家明知无货仍上架收款,属于虚假库存、消费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现诉求:1、全额退还全部实付金额(现已退款完成);2、按货款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赔付);3、赔偿资金占用利息。请监管部门依法调处。 下面为商家信息: 法人手机号:137****1700(工商公示号码),区号0411(大连)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涟宁南园53号楼1304室 邮箱(工商备案):137****17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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