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哈换电违约金乱收、承诺不兑现
网友保保_aj7CTIet
我于2026年5月8日购买了小哈换电129元30天10次的套餐,于2026年6月7日到期,但是在还没到期前两天系统就已经显示我违约了,并向我出示了20元得违约金通知,我于6月8日续约后并申诉取消了违约金,这是小哈换电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我在5月17日19:36分用我另外一个尾号是7229的电话给客服拨打电话向她们咨询如果我在一个月内没有使用完10次换电剩余的次数是否会挪到第二个月继续使用,客服回复可以,然而还有两天到期前我有打电话确认,他们的客服反而说不可以,结果真的是到了期限我还有8次未使用系统给我终止了使用权,还说我违约了按照一天10钱违约金收取请问我怎么违约了,而且是违约两天,请问又是哪两天?随后多次给他们客服打电话,曾还一再说明了我这里有当时和客服的通话录音,他们让我提供证据,在接到他们的电话口气瞬间又变了说没查到我的任何通话记录,我一问才知道他们所谓的没查到是指我没有用当时下单的号码给他们打电话,可问题是我用尾号7229这个电话给他们打电话的时候他们还问了我下单的手机号才受理我的咨询这表明他们认可了,如果不认可她们就会提示我让我用下单手机号拨打,现在我的诉求是要么退还第一个月还没使用完的8次换电价格103元,要么就把这八次的换电次数挪到我第二个月继续使用,而且他们还说他们的规章制度是不允许这样操作,还说可以给我补偿20元的金额,请问你们是在心虚吗?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