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猫眼系统漏洞致重复购票拒退款

网友保保_bjwOHInw

处理中

本人于今天 2026 年6月 10 日帮朋友*购张艺兴新专辑试听会吉隆坡站演出门票。购票过程中我和朋友分别使用同一观影人的身份证、护照两类实名证件同步*票,两类证件实名归属均为我朋友本人,不存在转让、代*、倒卖门票的行为。 受猫眼演出购票系统漏洞、识别机制不完善的BUG影响,系统未识别出身份证与护照对应的是同一实名用户,先后成功生成两笔订单,造成我朋友个人被动重复购买本场同一演出门票,并非本人主观意愿主动下单。 发现重复购票问题后,我第一时间联系猫眼演出官方客服,主动说明问题成因,告知*台两张门票归属同一人,属于系统识别失误导致的重复订单,申请退还多余订单票款(演出人为同名身份证的订单)。但猫眼客服拒绝我的合理退票申请,并表示该场次门票一经售出一概不予退款,且未针对系统BUG问题给出任何解释、解决方案及补偿方案。该处理方式完全不合理,问题根源为*台系统技术缺陷,而非消费者自身过错,*台却将技术漏洞造成的损失全部转嫁至消费者身上,严重损害我的合法消费权益。该演出很快售罄,一旦退款很快有人就会购买,不存在猫眼方未售出票源的经济损失问题。 现诉求为身份证同名订单全额退款,猫眼演出订单编号27*******80。 附件照片为我本人身份证照片、朋友同一观影人的两笔订单详情和身份证护照照片、与猫眼客服沟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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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相同情况同一观影人身份证和护照同时购票,也是原则上不予退款的演出项目,大麦联系客服就给退款了,凭啥猫眼就要霸王不给退。违反《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演出票务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 1.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演出票务*台应保障购票人合法权益,不得设置不合理退改限制。 2. 《消保法》第26条:“售出不退”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免除*台责任,本案因系统故障导致,该条款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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