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区斯巴达健身无照经营拒退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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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戴庄村委石家村33-3号“邹区斯巴达健身工作室”办理健身服务,共计支付费用1000元。 该门店对外以“斯巴达健身”名义经营,其前身常州斯巴达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04MA1X5M4R2P,法人/股东王超锋)已办理注销。目前该经营场所仍正常营业,但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经营者收取预付款项后,拒不提供约定服务,也拒绝退费,存在恶意注销原有市场主体、借无照经营逃避债务的行为,同时违反预付卡经营相关规定。 现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规,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该店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并督促实际经营人徐威退还本人全部款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